檢方調查指出,Steaker平台設定個人錢包達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後,資產會自動轉入由黃偉軒與技術長修敏捷、營運長潘沂莛、行銷長盧天心共同簽章的Steaker錢包,並進一步轉入FTX或幣安交易所進行策略交易,或匯入Steaker出金錢包,甚至有高利放貸與他人套利行為。

Steaker對此強調,本次遭起訴雖涉及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但並未包含詐欺、侵占或背信等罪名。黃偉軒表示:「這也印證了我從一開始就再三強調的立場,我從沒挪用過用戶的資產作為私人用途。」

針對檢方將銀行法條文適用至虛擬貨幣部分,Steaker表示遺憾,認為此舉恐對新創產業帶來極大法律不確定性。黃偉軒直言:「Steaker從來沒有收用戶的法幣,也沒有提供幣幣兌換服務,我們只是單純提供虛擬資產配置服務,這跟非法收受存款是兩回事。」

至於外界質疑的資產混用問題,Steaker也澄清,平台所設立的ENTRYONLY子帳號,是專供用戶入金使用,目的在與其他帳務明確區隔,並非為了掩飾資金來源或製造資金斷點。黃偉軒回應:「所有資金用途與歸屬,平台都有清楚劃分與紀錄,不存在資產混用的情形。」

對用戶的保障方面,Steaker再次強調,從未對用戶作出任何保本或保證獲利的承諾。黃偉軒強調:「虛擬資產投資本來就具有高度波動與系統性風險,我們早已在註冊流程、產品頁面與合約條款中明確揭示。」他也提到,平台設立SAFU基金,就是為了在必要時降低用戶損失。

對於整起案件與未來走向,黃偉軒表示,儘管對本次起訴結果感到遺憾,但他將全力配合法院審理,釐清事實,並持續推動拂曉計畫,保障用戶權益。他承諾:「我不會逃避,我會繼續努力工作、創造收入,追回所有可能追回的資金,儘可能返還給那些相信我們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