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說明,行政院在提出覆議案時均曾提過上述《財劃法》修正後的三大問題,3月12日他在立法院報告時也有說明,同時他也特別找出覆議理由書,內容寫得非常詳細、清楚,但非常遺憾的是,倘若當初能依照覆議文內容,讓國會能夠充分討論,也許就會發現錯誤,不把問題遺留到今天。
卓榮泰強調,覆議理由書第3頁提到,《財劃法》修正條文第16條之1第3項第1款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可供分配款項90.5%分配直轄市及縣(市)款項指標及權數之計算,該款序文已定明不含離島」,也就是只有19個縣市;而在同款第1目至第4目及第5目之2所定計算公式中,分母係以「占全部直轄市及縣(市)」,也就是22個縣市來計算,與序文內容矛盾,因此產生「有餘數,但未能分配」狀況。這當初在覆議理由書都寫得清清楚楚,並有圖為證,序文與條文寫的內容,計算是不一樣的,只可惜當時立法院在處理時,可能只注意到表決的數字,沒有看到覆議的文字,而後續表決通過,也讓大家陷入此種困難之中。
卓榮泰強調,此錯誤社會已有公斷,希望13號會議能夠開誠布公、誠心誠意解決這項錯誤,才能讓《財劃法》在明年及後續每個年度都有更合理的討論。
韓瑩表示,從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承認新版財劃法公式設計矛盾、立委賴士葆坦言公式有瑕疵,再到立委林沛祥說版本極端且不合理,通通證明這不是行政院的問題,而是藍白立委亂修法荒謬至極。
她也呼籲,13日卓榮泰院長召集全國縣市長共同研商實務解方,期盼藍白勇於認錯,理性協商修補被破壞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