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潮延燒,不過罷瑤領銜人張克晉昨天聲明要退出領銜人身分,而根據法規,領銜人更換只有兩種情境,一是領銜人死亡,或是經罷免案提議人總數1/2以上書面同意,再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1次為限。
為尋求備補領銜人遞補的可能性,罷免吳思瑤的團體「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天在臉書指出,2天內已詢問中選會3次,但都尚未確認提議人書面同意由「備補領銜人」替補「領銜人」一事是否有官方格式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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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下午則透過文字說明表示,罷免吳思瑤案的備補領銜人為詹嘉文,如該選區提議人擬依公職選罷法第76條第8項的法定要件更換領銜人,而由備補領銜人依法遞補的同意書範本也已經透過電子郵件寄送予此罷免案的媒體聯絡人。
根據中選會範本,同意書應寫明同意某縣市、某選區、某人罷免案的備補領顯人,依法遞補為提議人的領銜人,且提議人需簽名或蓋章,留下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及戶籍地址,以及填表年月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