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指出,遍查選罷法條文,沒有關於罷免案領銜人主動退出的規定,換句話說,根本沒有領銜人退出的情境,有幾千人提議的罷免案既然已經提出並通過中選會審查進入二階,也不可能因為領銜人出狀況而被影響。提議立委罷免案要經過1/2的提議人同意,才可以換領銜人,在罷免吳思瑤一案上,需要超過2000人的書面同意,才能由備補領銜人接替出任。試想當時簽署提議罷免的四千多人,頂著大太陽、冒著大風大雨趕來連署,領銜人並沒有死亡,竟要二千多人再來簽同意書,玩笑豈不是開大了?

趙少康提到,「領銜人可以有條件被動被更換遞補,而不是主動退出不當領銜人。」罷免吳思瑤在第一階段就已經有4000多人連署做提議人,第二階段的連署書也超過1萬份,也就是說,在士林、北投,到目前至少有1萬4000人同意罷免吳思瑤,早就在進行的罷免案,不可能因為領銜人想退出就可以「吃案」。中選會也不可以見獵心喜趁機想要「吃案」。

吳思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宣布退出領銜人身份。張欽攝
吳思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宣布退出領銜人身份。張欽攝

趙少康表示,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連立委在立法院要撤回提案,都要先經過連署人同意,公投法針對撤案也有類似規定,這就是法律考量權利均衡後的設計。選罷法第 78 條「罷免案於未徵求連署前,經提議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以書面向選舉委員會撤回之。」連撤回罷免案都要2/3的提議人書面同意,怎麼已經達成1%提議規定而且正在進行連署中的罷免案,只因領銜人個人原因,罷免案就可以任意加以作廢?中選會不可以胡亂解釋,以免鬧笑話!

趙少康直言,張克晉宣稱希望全國團結一致所以退出罷免,但發動大罷免的民進黨有想跟在野黨團結嗎?面臨罷免威脅的國民黨立委有35個人,民進黨不停手,只有你張克晉一個人不玩,可以讓國家團結不空轉?

趙少康說,北市「雙吳」是最可能被罷免的民進黨立委,又以吳思瑤的連署進度最快,所以民進黨要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破壞,造成寒蟬效應,民進黨自己大肆罷免在野立委,卻沒收人民投票支持在野罷免的權利,就是威權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