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豪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NCC對每件商品收750元審查費,然而完全沒有實質審查,也沒有審查報告,其實就是假借名義增稅,如果NCC要加稅,那應該請國稅局提修法,經過立法院審查,而不是NCC假借審查名義亂收過路費。而且NCC的收費標準也不合理,所有產品都收一樣的費用,而不是按照比例收%數,試問100元產品跟10000元產品、滑鼠和VR眼鏡都是一個收750元,合理嗎?
黃健豪指出,NCC宣稱,因為太多人自海外網購,這些訊號可能會干擾警察、消防、機場等無線電通訊,影響社會安全,然而難道繳了錢就不會干擾、不影響安全嗎?而民眾自身攜帶5件以下入境也不收規費,難道是自己帶就不影響社會安全嗎?後來NCC又扯到是因為水電費,顯示根本是行政獨裁、巧立名目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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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NCC主動撤銷,不然開議後,我們還是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要求NCC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提報立法院審查。」黃健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