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憲訴法若通過,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需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不過由於現有大法官人數僅8人,且大法官提名人選又遲遲不通過同意,恐造成憲法法庭癱瘓,無法做出判決。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昨表態,認為憲訴法職權在司法院而非行政院,卓榮泰提覆議有越俎代庖之嫌,還稱依《立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沒有一定要邀請行政院長報告,因此不打算邀請卓榮泰赴立院報告。

卓榮泰今自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院在面對爭議法案,有責任說明清楚,更有權利發聲。2013年時,行政院曾提出會計法第99-1條修正案覆議,但當時朝野有一致共識,與現今狀況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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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說明,憲法法庭作為最高解釋機關,攸關人民權利,根據統計還有477件人民聲請案還在排隊申理,而人民申請的案件就高達99%以上,這是最後救濟關卡不容破壞,如果因為人數不足不能開會,這是不顧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當然要來捍衛。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有責任要提出覆議,絕非有立委說行政院越俎代庖,如用這種說法,立法規範大法官開會人數,這難道不是越界管轄嗎?,國會有部分委員想規範大法官開會人數,進而癱瘓憲法法庭,這是讓未來有爭議時卻沒有辦法救濟,是對我國憲政歷史最大的破壞。

卓榮泰提出三大覆議理由表示,第一,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但現在只有8位大法官,大法官一但無法做出合憲或違憲判決,等於癱瘓人民權利。

第二,新法規定總統提名時的時限,但沒有規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限,雖要求總統需在2個月內補提名,但沒有規定立法院要在什麼時限內完成審議。這種不對稱的修正內容,將造成大法官人數補正程序上難以掌握,因此也是窒礙難行之一。

第三,新法規定修正後立即實行,但照現在大法官限額,一但通過大法官就無法決議,等同被癱瘓,立即無法運作。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有維護憲法的權利與責任,提出覆議是為了捍衛體制、捍衛憲法法庭正常運作、捍衛人民救濟的基本權利。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提出救濟案,是希望能夠不分朝野,審視法案內容,做出合憲、合法合、理的改變,衷心盼望各位立委能夠通過覆議案,站在保障憲法法庭正常運作,站在捍衛人民的這一方,否則若仍堅持新法,就是站在摧毀憲法法庭、剝奪人民憲政權利、造成歷史錯誤的那一方。

卓榮泰再次呼籲,希望立委們共同找出符合國家共識,回應民間訴求,共同捍衛憲政運作。再次希望立委們支持覆議案,讓國家憲政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