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翠雲今親赴行政院記者會說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最大的功能就調劑財政營需,以均衡區域發展。 由於各地方的工商發展條件不同,自然環境也不同 ,因此所能獲得的財政,以及自籌的財源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需要靠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做調整;她提到,今天如果分配結果讓具有財政優勢的地方更具有優勢,將會扭曲到資源分配的合理性,造成城鄉差距更大。
莊翠雲指出,此次修法的水平分人口偏重了45%,營利事業營業額佔30%,兩項指標就達到75%。她說明,盈利事業營業額高的縣市,一定是工商發達的地區,該地區的商業活動蓬勃發展,財政本身就具有優勢,強調營業額的分配會上優勢縣市更有優勢。
莊翠雲舉例,修法前台北市營業額獲配金額是570億元,修法後因營利事業營業額獲配指標達687億,增加了117億元,居全國最高;其他地方如宜蘭縣則只獲配14億、苗栗縣獲配36億、南投縣獲得15億元、台東縣獲得3億元,可見城鄉差距之不同,獲配金額差距如此之大,質疑有達到均衡地方發展、調劑財政營需的功能嗎?
莊翠雲說明,人口數分配權重達45%,但人口多的縣市通常是工商較發達的地區,那愈發達的地區人口又愈集中,營利事營的營業額又會更有利;她指出,修正前新北市在人口指標上可獲142億元,修正後可獲得549億元,增加了407億元,相較其他人口較不蓬勃地方,差距更為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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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翠雲解釋,人口指標沒有考慮人口結構不同,我們知道65歲以上的長者與14歲以下的學童,所需的服務成本較高,但沒有考慮人口結構會造成分配不公平與不合理,這部分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開會時都有這樣的意見。
莊翠雲接著說明,土地分配的權重佔比10%,但僅是單以土地面積計算,但各地區的土地使用,像是農業用地與建築用地,在財政能力上完全不同,農業用地沒有地價稅收入,因為它課徵的是田賦,土地交易的情況也不及建地來的豐富,相對地,土地增值稅目前又停徵,所以都市地區地價稅高,土地增值稅也多,甚至房屋稅也多,但這次修法沒有這樣的結構與分析。
莊翠雲認為,應該要重視並採納農業人口的數量、就業人口及農業的產值,紀錄到相關的指標中,調整的乘數都必須經過細緻討論,必須要有大家的共識,分配才能更合理,地方發展才能均衡。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會與行政院主計總處一起審視修法的影響,以及對於中央施政的窒礙難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