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芝表示,財劃法在野黨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還未好好取得共識與溝通前,立法院就倉促完成了三讀。

李慧芝指出,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包括社會福利、教育文化、警政水利與交通,都是地方自治事項,應該由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但各縣市政府籌措財源的能力不同,中央政府深知這點,長年以來一直在幫財政能力比較不佳的縣市政府減輕負擔,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都是用來幫助地方強化公托、教育、照顧醫療等各面向的公共建設。

李慧芝說明,這幾年來地方政府開始轉於剩餘,長短期債務也減少,這就是為什麼行政院卓榮泰說,「現行版本是行政院最有把握執行的版本」,不過,其實這幾年來政院都聽到修正財劃法的呼聲,可是凝聚共識需要時間,政院保持開放態度,財政部也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開會,希望廣納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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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案,行政院的救濟手段是否會提覆議、釋憲或不副署?李慧芝指出,會研議一切所有憲政上的救濟程序,提出一切可能救濟,相關因應措施都在評估中,但會遵循憲政程序,強調會用合法、民主、合乎憲政程序的方式。

媒體追問,是否會提出釋憲?若採釋憲適用新法還是舊法?明天立院要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會否擔心人事被封殺,憲法法庭遭癱瘓?李慧芝回應,會採何種方法救濟仍在研議中,也希望明天同意權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