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開始審理,立法院代表機關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就先針對程序提問指出,憲法法庭通知書寫著,要聽取立法院意見,但又指為言詞辯論一環,非常困惑準備標的為何?許宗力則回應,今天是處理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時間很寶貴,不顧黃國昌還想繼續發言,立刻要書記官說明開庭注意事項,隨後諭知開始審理。

總統賴清德委任律師洪偉勝表示,暫時處分開庭非常態,也沒有先例,而國情報告及人事同意權等規定,立法程違反公開透明及民主原則,且有不可回復及其急迫性,有必要定暫時處分。

行政院的律師李荃和指出,新法規定不得反質詢,有關機密部分就是取決於主席個人立場與好惡。柯建銘等人的律師陳鵬光認為,立院調查權有內、外在的限制,並非由立院部門要求行政部門公開,調查權行使及聽證會舉行,都不符合這些限制,立院目前成立雞蛋案、鏡電視案專案調查小組,已侵害人民不表意的自由。

監院代理人律師李元德則說,監院的獨立性保障無法維持,除了作成暫時處分外,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防止損害。

 

立法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憲法法庭發言。(截自司法院直播畫面)
立法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憲法法庭發言。(截自司法院直播畫面)

立法院代表、立委黃國昌表示,大法官不該成為特定政黨守護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針對的是事,而監察院調查的是人,且被調查的人能帶律師嗎?立法院調查的人可以帶律師,反而是監察院更有違憲之虞?在立法院舉手表決行之多年,為何現在就有問題,還被暴力杯葛,當初司改國是會議也是舉手表決。如今,聲請人一直強調議案沒有經過好好討論就通過,既然如此,已把所有縝密地程序均陳報給憲法法庭。

立法院律師團指出,立法院職權是質詢權,是監督政府責任,權責有明確規定,政府是負責的政府,相關資料透明化,就是要實踐人民知的權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是要讓國家法制化、民主化,避免國會被架空的法案,並未超越《憲法》範疇,請總統國情報告,是讓總統傾聽民眾聲音,符合民意政治,而主權在民的責任政治應資訊透明化,避免貪污舞弊,該法是良法,對總統與政府都有利。

憲法法庭今天針對緊急處分庭取聲請人及相對人意見後完成準備程序,將擇期裁定是否准駁暫時處分,而釋憲案將於8月6日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