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涉嫌跨國詐騙與洗錢,檢警日前大動作搜索,在天旭、顥玥、台灣太子、聯凡等公司與多處住家查扣大批資產。此次行動共扣押不動產18筆,包括「和平大苑」11戶與48個車位,另有勞斯萊斯、麥拉倫、藍寶堅尼等26輛名車,凍結銀行帳戶60個、餘額逾2億3587萬元,總值高達45億2766萬元。
消息曝光後,網路炸鍋,不少人直呼「看到這新聞高興程度比普發一萬還爽」,但當交保金額出爐後全場傻眼,成員均以3萬至70萬元交保,以劉氏兄弟交保金額最高(各70萬元),引發「抄45億、交保70萬」的強烈對比。
張姓律師在個人社群「老張大律師の勝訴法則」分析,法院核定保釋金,重點不在涉案總金額,而在於個別被告的「犯罪所得」與「行為參與程度」。例如太子集團成員中,工程師或財務人員多半只對自己「領到的薪水」或「經手的帳務」負責,就算檢方認為薪水屬「犯罪所得」,與整體45億相比仍相差懸殊。
張姓律師指出,相較政治人物收受賄款屬「個人不法所得」,法院自然會以更高金額裁定保釋金;但對於組織型詐騙或洗錢案件中的基層成員,保釋金通常僅反映其個人責任與所得金額。這也是為何「洗45億」的集團案件,看起來金額龐大,但主嫌或員工仍能以數十萬交保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