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李姓婦人去年曾叫媳婦到該銀行存款4000元,結果當天銀行電腦壞掉,存款沒有入帳,李婦認為是銀行A走她的錢,令她耿耿於懷。
今天下午1時許,李婦前往該銀行欲提款4000元,因其帳戶已銷戶而無法成功提領,婦人一時情緒激動,拿出其隨身斜背包內的菜刀,在手中作勢揮舞欲自傷,銀行立即通報請警方前往處理。
員警獲報後迅速到達現場,與李婦進行溝通,待其情緒較為平穩,將菜刀放回斜背包內後,警方隨即管束李婦行動,並當場扣得菜刀1把,將她帶返派出所調查,並通知家屬到場協助,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函送偵辦。
埔里分局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應理性處理個人事務,切勿因情緒失控而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將依法嚴正執法,以維護社會安寧與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