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Threads發文指出,「高雄炙肉高手後方的猴子群,旁邊就是加油站,至少12點開始就在放小鞭炮,馬路到處跑到處叫猴子笑聲此起彼落,最後1點準時跟個未開化的猴子一樣來發大的^^,有報警不過看起來沒啥用」

消防局回應,查看影片地點疑為三民區克強路一帶,現場民眾於道路上聚會活動。依據爆竹煙火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為要素:1、施放種類是否爆竹煙火,煙火種類為何、產品使用說明之安全距離為何…等。2、施放行為人身份。

消防局說,依影片內容僅能確定施放時間及施放地點。經詢大昌分隊表示未受理相關陳情案件,後續將進行調查。

群屁孩在家又站附近放煙火,消防局將調查。翻攝threads
群屁孩在家又站附近放煙火,消防局將調查。翻攝threads

高雄市消防局規定,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為之,飛行類及升空類之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施放地點建議選擇空曠之處,且安全距離不可涵蓋禁止施放之區域(如石油煉製工廠、加油站、彈藥庫、醫療機構區、各級學校及林班地等)。另22時至翌日8時不可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之爆竹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