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去年12月接獲警方通報,中部有7名被害人受騙遭側錄及散布性影像並提出告訴,旋即指派檢察官郭逵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南投縣刑大、雲林縣刑大、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共同偵辦。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就讀台大法律系的洪姓男大生(22歲,今年6月畢業),2022年起在社群網站 X 設立帳號,招攬網友加入其設立的Telegram群組,並於群組內刊登其購買、交流所得之性影像販售目錄,以每部 200元至 2500 元之價格,販賣成年男子、少年之性影像共 203 部。
另外,洪男自2023年起,將其購買、交流所得的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重製於 Google 雲端硬碟(成年男子 1339 部、少年 127 部)、MEGA雲端硬碟(成年男子 131 部、少年 14 部)、隨身碟(成年男子 317部、少年 36 部)及筆記型電腦(成年男子 154 部)中,以此方式非法散布、販賣、重製他人攝錄之性影像。
2024年起,洪姓男大生在Instagram、交友軟體上,找尋屬意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以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再以預先擬定之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說話,誘使成年男子、少年於視訊過程自慰,洪男則側錄視訊過程,共計錄得 289 部成年男子、32 部少年之性影像。
檢警專案小組今年5月14日持台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洪姓男大生位於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的住處執行搜索及拘提,當場在隨身碟內查扣1484部性影像,筆電查扣154部性影像、Google雲端硬碟查扣5135部性影像)、MEGA雲端硬碟查扣145部性影像。洪男自動繳回12萬5千元犯罪所得,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察官清查發現洪男共側錄282位成年男子及16位少年的性影像,散布並販售196位成年男子及7位少年的性影像,另有大量重製之性影像,被害人眾多,罪刑重大,且洪男犯案期間為大學法律系學生,知法犯法。
此外,檢察官還發現,根據洪男與另名不詳網友的Telegram訊息,2人不斷在各大社群軟體上分工搜尋中意之男網友,洪男並向同案共犯稱:「先來看他會不會回我ㄌ」、「沒有就玩他朋友」,足認洪男對側錄男性網友乙事樂此不疲,心態可議,犯行惡劣,視法規於無物,起訴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