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牽涉一起太陽能光電場開發案,三地集團旗下子公司「北基」與開陽能源合作「屏鵝公路太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畫」,預定地場址橫跨屏東縣獅子鄉與車城鄉,占地面積約130公頃,檢調發現兩家公司間疑似有工程款回扣問題,加上開陽能源提供給北基公司財報不實,昨天指揮台南市調處兵分多路搜索。
鍾嘉村除了是三地集團總裁,也掛名北基公司董事長,北基公司之前曾公告發布重大訊息,公司的太陽能發電設備案開陽能源合作,投資金額22億元,並由北基公司的子公司合豐能源負責此案,而開陽能源就是合豐能源的大股東,開發土地中還有部分為鍾嘉村私人持有,1年要支付他超過2000萬元租金。
檢調昨天約談鍾嘉村、蔡宗融,以及三地集團、開陽能源公司多位高層到案,雄檢漏夜複訊,認鍾、蔡2人後依違反證交法,涉案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凌晨以特別背信等罪向法院聲押,開陽能源林姓董事、詹姓財務長則諭令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