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謝姓員警年約40歲,曾在市區分局派出所、交通分隊等單位服務,在派出所時就曾與民眾發生糾紛,不料調往交通分隊後,又在處理車禍時偷偷記下女子個資,加LINE後傳訊騷擾,被處分申誡,他還反告大隊長提出行政訴訟,事後改調新化分局服務。
怎知道謝員不知收斂,還與一名女店員發生不正當關係,被謝男元配發現,選擇向所屬機關投訴,曝光後事情鬧大,雙方「大難臨頭各自飛」,女店員指控謝員性侵,謝員也提告反咬女方「硬上」他,是被強迫才會發生關係,令人傻眼。
新化警分局今天說明此事,稱6月間接獲舉報,有已婚男警與女子不當交往情事,隨即啟動內部調查,並依《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給予謝員記過並調地處分,關於雙方互控刑事官司部分,均受理報案,調查後函送台南地檢偵辦;台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不當交往或刑事案件等,將秉持不護短、不掩飾的原則循規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