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張浩銘5月27日用公務電腦帳號登入法官論壇,化名「不吐不快」,以「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為題,指責否決他調遷案的新北地院程序比審判還要粗糙,點名司法院人事處出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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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浩銘是由律師轉任法官。翻攝大仁律師事務所
張浩銘是由律師轉任法官。翻攝大仁律師事務所

發文中提到「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

短短一週內即有20多位法官學長姐發文回應,但不僅無人聲援他,還有法官以「大雷包」「看不下去」「過分放大自己」「離職金預備備」「人貴自知」等標題發文,反酸張浩銘「不敬業」「非即戰力」,一分發到高雄就想調回台北,暗酸他不適合到辦案壓力大的北部法院。

張浩銘遭學長姐打槍,又在6月4日另化名「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發出1,700長文,提及他月結案110件、4月結案69件,沒有積案、沒有遲延,沒有停滯、開庭不逾時,強調自己不僅每天工作8小時,除了加班的上限外,以一個剛分發的菜鳥法官,從審卷、庭前筆錄、開庭、查找資料、研究法律問題,到最後撰擬判決,需要額外花多少時間,才能1個月有這樣的結案數字?

有資深法官發揮辦案天性,從發文IP(網路位址)追查,立即發現2篇文章IP位址相同,也就是張1人分飾兩角,立即對他提出質疑。張浩銘被捉包,竟辯稱帳號被盜,指「不吐不快」發文並非他所為,甚至向司法院資訊處報案,稱帳號被盜,要求司法院幫他刪文。

司法院資訊處啟動調查,張浩銘發現事情越鬧越大闖,坦承是他自己謊報。司法院與高雄地院正研擬從重議處此案,若張浩銘遭認定涉及誣告,將面臨7年以下刑責;若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最重可能被送懲戒法院審理後汰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