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發文表示,「紅姐」事件不管是在中國大陸還是台灣,都可能讓你吃上官司,甚至身敗名裂,他的行為可不僅僅是道德問題,而是實實在在的犯法,劉韋廷也指出如果「紅姐」來到台灣,會面臨哪些法律大刀。

首先是會被控告「妨害秘密罪」,你私密的一切被她用鏡頭偷偷記錄下來,這嚴重侵犯了隱私,就像是你家客廳被裝了針孔,誰能接受?這條罪名最高可以關她3年;再來是會觸犯「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罪」,把那些不堪入目的影片放到網路上,讓大家都能看到,這不只是讓受害者蒙羞,更是污染網路環境,這條罪最高可以判2年有期徒刑,如果透過網路大量傳播,刑期還會加重。

更嚴重的是,如果「紅姐」本身有傳染病,而且明知道自己有病還跟別人發生關係,導致對方被傳染,那他就觸犯了《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能面臨3年徒刑和高額罰款。至於他假冒身份騙取性行為,雖然不一定構成典型的詐欺罪,但審判時,法官肯定會把這種欺騙行為列為加重情節,讓她付出更重的代價。

而不要以為是受害者就沒事,劉韋廷指出,若和「紅姐」發生關係的男性,被查出金錢交易(比如你送的「伴手禮」被認定是嫖資),那就麻煩了,這在台灣叫做「性交易」,雖然不是是刑事犯罪,但你會被《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輕則罰款,重則拘留。

因此,劉韋廷提醒要學會保護自己,網路交友務必小心、私密影像絕不外流、尊重他人的隱私、遠離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