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鈞綸在Threads發文表示,本不想針對事件發表意見,但看到呂秋遠聲稱無辜,讓他覺得有必要講事實,讓大家公評了,並透露呂秋遠的事,在律師界已是半公開的秘密,他也是1年多前間接聽來的。

張鈞綸指出女方是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從判決書姓名即可查詢,「但名字現在已經隱去了,司法院怕惡人」,張鈞綸表示,強制認領案不一定要隱去成年當事人的姓名,因此法院可以不用這麼做,認為呂秋遠不應該「靠邀」法院對付他、說司法院欺負他。

而根據判決書內容看到,雙方112年間交往、懷孕,女方驗了DNA但呂秋遠不認,直到進入強制認領訴訟後,他才辦理認領手續,張鈞綸透露,據側面得知,呂秋遠認為「那個小孩有可能不是他的」,因次張鈞綸痛批最先欺負孩子的就是他本人。

此外,張鈞綸循線查詢,發現女方在某律師事務所裡實習(學習),與某律師發生關係,懷孕後生下一子,他點出112年8月修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禁止師生戀,並規範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律師職前訓練規則也強調律師在學習期間要遵守倫理規範。

雖然這個條文是到113年3月8日才開始施行,呂秋遠可能在新法施行前夕已經「播種完成」,但張鈞綸仍質疑,「他敢說沒有做錯事,難道不涉及公益嗎?」認為呂秋遠到現在還不明白什麼是「單純的義憤」,反而怪罪別人忌妒他,卻不檢討自己。

 
在 Threads 查看

呂秋遠捲入私生子風波,孩子生母身分遭曝光。翻攝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捲入私生子風波,孩子生母身分遭曝光。翻攝呂秋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