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網上瘋傳「陳菊走了?」的假消息,引發外界高度關注,陳菊所住的高醫第一時間出面否認,表示她目前整體復健狀況穩定,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在蒐獲貼文後,與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查獲貼文者44歲陳女到案。
陳女到案時稱,因為曾聽聞他人謠傳,且聯想到自身過去曾看到類似新聞內容,所以好奇在網路社群上發問,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警方表示,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移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將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而陳女從警局返家後,又在PTT以「我剛從警察局回來了!」為題發文,透露自己剛從警察局作筆錄回來了,並表示有詢問「會罰多少錢?會去法院嗎?」隊長表示不清楚多少錢,這個不用去法院,但也提醒她「不想罰錢的話以後就乖一點就好啦!不要po這種痛苦的事,現在大家都這麼痛苦了,以後po快樂的文章比較好。」
陳女也透露,警方稱這是違反了社維法,請她之後po文不要清楚指名道姓,而是隱晦的問,才不會被社維法處理,「是,對不起,就當一次社會經驗吧!學一次乖吧!花媽對不起,驚擾到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