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調查,教育局針對相關人員做出懲處,因未督導下屬落實查詢以及自身業務未落實查詢,前任校長大過2次、現任校長申誡1次,自108學年度起,歷任體育組長3人及學務主任3人各申誡1次,同時教育局長蔣偉民未督導不周負責,已自請處分。

揭發此案的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指出,從專案報告內容來看,受害者相當多,教育局只處分前後任校長、歷任承辦組長及業務主管,他認為,內部還有人應該懲處卻未被懲處。

民進黨市議員謝家宜、蕭隆澤則不滿教育局專案報告僅有8頁,扣掉法條剩下6頁。謝家宜認為,直到家長檢舉才發現校方未落實查核工作,教育局也未積極督導,6年來讓孩子默默哭泣。

台中市長盧秀燕坦言,教育局在處理上的確做得不好,並提到一般師生肢體接觸不會太密切,但運動教練與學生有較多身體指導,考慮預防這種情況,今年一月已召集全市高中職以下教練接受性平教育,接下來也會召集所有體育班學生上課,讓師生了解如何謹守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