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被檢方指控擔時任台北市副市長,也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為京華城專案管理人,卻不顧違法疑慮,強行通過京華城容獎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因彭男偵查中認罪,檢方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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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聲日前在接押庭中就打悲情牌,訴說自己在被借提32次、羈押後24次出庭,該認的都有認,且「偵查中就認罪」,他被起訴後獲北院合議庭裁定500萬元交保。

至於吳順民,檢方起訴指出,他因具有都市計畫專業長才的文官,退休後待任北市議員應曉薇助力、無給職顧問,卻與應女仗恃議員及議員助理身分,在推進京華城獎勵容積案過程中不斷施壓、逼迫北市府公務員違反給予容獎,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343萬餘元,惡性不輕,且與沈早已積極勾串,且至今未全盤吐實,因此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