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柯文哲將提的抗告中,除主張「橘子」許芷瑜只是在政治獻金案中的證人,並非被告,還強調,全案經檢廉調偵辦4個月,並傳喚上數百人次的捐款政商名流、黨工幹部等,證據均已調查詳盡,沒有侵害人權最嚴厲的羈押手段必要性,因此,懇請高審酌已無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並兼顧檢辯攻防的武器平等原則,讓被告交保專心面對法院審理,並維訴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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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提抗告後,包括同案被裁定羈押禁見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均已提起抗告,高院收案審理後,結果是否駁回或發回?目前是全國矚目的焦點。

柯文哲等人於今年1月2日晚間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律師鄭深元事後到台北看守所會見柯後,有消息傳出辯護團成員建議柯提抗告,柯文哲最後決定提抗告。

柯文哲是在去年12月26日被北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全案移審後,台北地院先裁定他3000萬元保,檢方抗告成功後,北院合議庭二度裁定他加保至7000萬元交保,並上電子腳環監控,檢方2度抗告後,合議庭基於尊重沈寂制度,裁定柯及沈、應、李等4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自本月3日至今陸續收到沈慶京、李文宗及應曉薇的抗告狀後,今天中午再收到柯文哲若今天提抗,因4名在押被告均提抗告,北院將立即整理好所有卷證後移送高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