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為釐清這起嚴重火警的發生原因,建構還原案發時現場狀況,昨日通知承攬倉儲工程空調設備的新菱公司、負責營造的互益公司、機電配置的兆申公司,以及分包空調配管的紋禕工程行等施工、作業人員共24名證人到案,檢方出動8組人力分工訊問,由主任檢察官蕭擁溱統籌,蕭昨晚二度到火場勘驗。
檢方複訓後發現,事發前負責空調配管的作業人員,以氧乙炔切割樓地板,周圍並沒有妥當使用防火毯、隔板等防火設備,噴濺的火花引燃穩熱板(PS板),引發火勢造成9死8傷慘劇,督導單位也有過失。
檢方將新菱公司擔任現場總督導的藍姓副理、督導空調配管的陳姓主任工程師,列為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各以60萬元、40萬元交保,另承包施作空調配管的紋禕公司許姓負責人、陳姓與黃姓員工,同列過失致死被告,各以20萬元、10萬元,及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