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8月該名女子收到訊息後提告,不過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因要求警方補足資料而將案件發回,承辦的士林警分局偵查隊卻產生疏失,把2名當事人的通知書錯置,並寄送到對方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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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發現後,氣得在Threads上痛罵,「這不就等於我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等資料全都曝光給一個前科累累的瘋子嗎?」並且擔憂對方不會將她的個資銷毀。

士林警分局表示,因承辦人員疏忽錯置當事人雙方之通知書,經被害人來電後始發現上情,立即至雙方當事人住所收回通知書並更正,警方也將設置臨時巡邏箱及提供被害人適度保護

士林警說,分局後續將針對承辦人員的行政疏失進行調查議處,加強員警工作教育訓練,本案疏失的鍾姓偵查佐將記2次申誡處分,並主動報請士林地檢署,將依過失洩密罪嫌函送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