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該超商APP疑似違法刊登多項加熱式菸品與組合元件的販售資訊,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禁止廣告與促銷的規定。衛生局已發函要求業者陳述意見,並將依調查結果依法裁處;依現行法令,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販售菸品業者則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衛福部於今年7月底宣布,有條件核准美國、日本兩家加熱菸業者,共14項產品與4款組合元件可在台上市販售,並於9月陸續完成核定文件;其中兩家業者分別自10月11日與10月19日起核准上市。然而,該超商在核准生效前就疑似刊登廣告,涉及違法「偷跑」。
衛生局強調,即使加熱式菸品與相關組合元件「已獲核准上市」,依《菸害防制法》仍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或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