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說明,車輛在行進間掉落砂石或泥漿,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除可依法開罰最高6000元外,相關行為人也應負責清除污染物。
若污染情節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清理,並要求行為人繳納緊急清理費用;環保局表示,這次核算緊急清理之人力、車輛數量,向其求償緊急代為清除費用約2萬7000元。
最後,環保局呼籲,業者從事砂石、泥漿等建築資材運輸作業,應妥善加蓋及固定,並注意車速與行車安全,以避免運輸過程中發生溢散滲漏污染路面。另外,如發現有污染行為,可撥打1999市民熱線通報,共同維護整潔環境與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