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新加坡警方近日展開執法行動,查出260人因涉嫌詐欺或擔任車手,涉案金額超過新幣510萬,若詐欺罪成立可判10年徒刑及罰金。新加坡官員先前曾指出,鑑於一些詐騙罪行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鞭刑將納入刑罰考量。
新加坡警察部隊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商業事務局聯合7個警署在9月12日至25日展開為期兩週的執法取締行動,發現共有165名男性與95名女性,年齡介於16歲到83歲之間,因涉嫌詐欺或擔任車手,正接受警方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警方表示,這260人疑與超過700起詐騙案有關,手法包括網購詐騙、假冒朋友、假求職、假冒政府官員、投資詐騙、租屋詐騙等,涉案金額總計超過新幣510萬元。 這些人可能面臨詐欺、洗錢或無照經營支付服務等罪名。若詐欺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及罰金;洗錢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罰金新幣50萬元,或兩者併科;無照經營支付服務罪成立,最高可判3年徒刑、罰金新幣12萬5000元,或兩者併科。
新加坡警方強調,對於任何涉及詐騙的行為都會嚴肅處理,違法者將依法究辦,呼籲民眾不要把銀行帳戶或電話號碼交給他人,以免被詐騙集團利用,淪為共犯。
今年3月,新加坡內政部官員當時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內政部開支預算、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涉及詐騙者應面對嚴厲且具嚇阻力的刑罰。鑑於一些詐騙罪行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將考慮對一些涉及詐騙的罪行,納入鞭刑作為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