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4年6月29日凌晨,吳永盛因為聯繫不上妻子,所以出門找人,卻在停車場看到妻子的50歲男性友人謝旭佘的車輛,對方曾經開車載他妻子回家,而且經常找他妻子聊天,如今車輛又出現在他家大樓停車場,讓他覺得很可疑,於是一邊錄影、一邊走向車子查看情況。
「我當時不知道他們是否在車內,就站在旁邊一會兒,並開始拍攝影片,後來靠近車輛時,我才發現他們赤裸。」吳永盛表示,當時他氣得要打開車門,叫對方下車,但對方拒絕,他見謝旭佘要開車離去,於是跳上引擎蓋攔阻,但謝男根本不甩,直接催油門把他摔飛,導致他全身多處受傷,至今臉上仍有傷疤,而且再也無法做劇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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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吳永盛對謝旭佘提告,謝男如今面臨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以及一項抵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控訴,他並未認罪,同時強調與吳男的妻子只是朋友。另外謝男還涉及在公共場所裸露的罪名,這部分他已經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