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的李在明目前身兼國會議員與共同民主黨黨魁身分,他被指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市長期間,涉及變更土地用途、洩漏公務機密圖利開發商,遭控貪腐、瀆職,在接受國會議員質詢相關議題時,還提供虛假訊息,2023年2月遭到南韓檢察廳拘捕調查。
南韓一審法院去年11月15日判決李在明有罪,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李在明提出上訴。今天首爾高等法院認定,李在明的相關表述不屬於「散布虛假資訊」,改判無罪。
若依照一審判決有罪,李在明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且在10年內不准競選公職,也就無法參與下屆總統選舉,現在暫時解套。
南韓檢方在二審判決結束後已表明將立即提出抗告的立場,該案將被移交至大法院(最高法院)審理。根據南韓《公職選舉法》,最高法院應當在上訴案件宣判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李在明2022年參加總統大選敗給尹錫悅,現在尹錫悅因違法下令戒嚴遭到彈劾停職,如尹錫悅彈劾案成立,南韓將於近期改選總統,李在明被認為是勝算最高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