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斯被控1997年持槍搶劫一間便利商店時,因女店員打不開收銀台下的保險箱,一怒之下開槍將對方打死。死者是一名有3名子女的單親媽媽。他在2年後被判謀殺、武裝搶劫與共謀罪成立,等待宣判刑期過程中,竟又在獄中殺死其他囚犯,陪審團於是決議判處他死刑。
當年19歲的歐文斯與另一位18歲的戈登(Steve Golden)共同犯案。檢方根據戈登的證詞,認定是歐文斯開槍殺死女店員。
歐文斯曾數次針對死刑上訴,都遭駁回。他的死刑本來更早就要執行,但因執行單位一時無法取得所需的注射藥物,才延到本月執行。
就在歐文斯死刑執行前幾天,出現戲劇性轉折。當時的共犯戈登出面表示自己作證時說謊、指出歐文斯當時不在場,還說出他會說謊是因為與檢察官有過秘密協議——如果說是歐文斯幹的、他就能免於死刑,「我現在要出面說出一切,因為我知道他的執行日是9月20日,而我不希望他因為他沒做的事情被處死,這件事一直讓我良心不安,我想要問心無愧」。
雖然律師拿戈登的說法試圖暫緩執行死刑,仍舊被法院駁回,法官表示戈登新的宣誓證詞與他在1999年審判期間、以及他們被捕後不一致,而且其他證人也作證表示歐文斯曾坦承是自己開槍殺死店員。
歐文斯曾向共和黨籍南卡羅萊納州長麥克馬斯特請求特赦、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但麥克馬斯特表示「經過仔細地審視與透徹地考量」他的案件,拒絕了他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