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公告指出,反傾銷稅課徵是針對輸出國或產製國為中國大陸的麥芽釀造啤酒,其中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武漢)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及百威東南銷售有限公司(關聯出口商)傾銷差率稅率為31.3%;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稅率19.13%;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51.94%。

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部分,關務署公告指出,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稅率16.10%,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的反傾銷稅率為20.15%。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將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大陸進口啤酒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以及是否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損害部分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財政部也會在接獲經濟部通知的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