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召開第1759次委員會議,公平會表示台北市水池水塔協會於97年籌備期間,由同業提議訂定建議價格,並於正式成立後,即在網站公告建議價格表,供會員及消費者瀏覽參考。

公平會調查發現,104年8月該協會又重新刊登建議價格表,但未調整內容;105年更將建議價格表提供給台北市清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且刊登於該公會網站。

公平會表示,台北市水池水塔協會雖主張是為減少消費爭議,因而訂定建議價格表,該價格僅為參考性質並無強制力等,但據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會員會以台北市水池水塔協會所訂的建議價格表,作為訂價的比較基礎。

此外,公平會調查發現,之後又透過台北市清潔服務公會轉載,進一步增加該建議價格表的可見度及影響性,於市場上已成為業者訂價參考的基準點,影響相關業者訂價決策,有悖市場競爭機制,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為聯合行為之規定。

公平會考量台北市水池水塔協會的會務已停頓多年,且會員持續流失,該建議價格表自97年訂定後未再增修,該協會受調查後已撤下建議價格表等情形,因此決議予以警示而未開罰。

公平會提醒,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包括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產量、交易對象或交易地區等。事業團體也應避免從事價格協議或訂定建議價格,即使以「建議」名義,仍可能對市場競爭造成不當限制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