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R對NewJeans提出合約有效訴訟,Minji和Danielle親自出席8月14日的首次調解,但雙方沒能達成共識,今天下午1點半(台灣時間12點半)展開第2次調解,5名成員都沒現身。合議庭之前要求「必須要有實際權限的人出席」,不過調解不到20分鐘,就以「不成立」結束,合議庭預定在10月30日進行宣判。
閔熙珍則在今天下午3點(台灣時間2點)親自出席同樣在首爾中央地院開庭的案件,她針對HYBE娛樂提起約260億韓元(約5.98億元台幣)規模的賣權相關訴訟,表示「我今天來的原因是想公平地發表意見,之前聽到太多謊言,今天不出庭就會出大事」。HYBE認為閔熙珍企圖拉攏NewJeans的父母,說服他們提出解約,構成股東間解除契約的事由。閔熙珍反駁表示,「成員們提解約是在HYBE解除股東契約之後」,時序與邏輯前後不符,雙方依舊各執一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