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吳啟玄發文點出家寧一家做了什麼、涉及哪條法律,家寧媽媽挪用資金遭起訴,根據檢方調查,家寧媽媽確實有挪用公司的錢到自己的帳戶或用於私人用途,依照背信罪跟業務侵占罪起訴她。

而爸爸與妹妹協助虛報人頭薪資,被檢方起訴逃漏稅捐罪,檢方同時發現,家寧父親與妹妹還找家寧妹妹朋友,以掛名員工領薪的方式逃漏稅,簡單說,就是把家人或親友掛名為公司員工,讓他們「領薪水」卻沒有實際工作,進而虛報成本、規避稅負。

若無法證明有上班,就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與《偽造文書罪》,不僅要補稅,還可能面臨刑責與罰金。至於家寧改密碼,被檢方起訴妨害電腦使用,家寧更改公司帳號密碼,導致Andy無法登入系統部分,則被檢方起訴。

而雖然And在輿論上是一大勝利,甚至不少粉絲拍手叫好,但真正關鍵的,還是那筆錢能不能要得回來,而訴訟過程中,最常發生的事情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大部分的被告都是等到一審有罪以後,才在二審積極尋求和解。

但依照過去的經驗,一審要達成和解的可能性不高,以起訴書所載的業務侵占金額,如經法院認定屬實,家寧媽至少2年3年的有期徒刑,應該是可以被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