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表示,如果有勇者願意接下張家案,他的建議如下:

「第一,先收錢,先收錢,先收錢,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第二,不要跟張家一起開記者會,不然會跟著社死。」

「第三,如果真的要開記者會,律師名牌請用代號:a律師、大貓律師之類的,記得戴口罩。」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律師接案賺錢天經地義,不過像張家這種案子很燒陰德值,只要到了地檢署、法院,即便法官或檢察官嘴巴不講,但他們心裡都在想:「大律師有這麼缺錢嗎?連這種案子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