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因陳沂在社群平台以「黑菊姐」稱呼她,認為這樣的用詞影射且貶損其名譽,因此提告對方加重誹謗。案件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檢方認定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但雞排妹不服,聲請再議進入高檢署審查,仍遭駁回。結果她又聲請法院准許提起自訴,試圖翻轉判決,結果士林地院日前裁定駁回,法官更是批公眾人物應有更高的容忍度,既然公開照片,就應該接受包括正面和負面的評論,而不是要求所有言論都要迎合自己的感受。
還點出如果只是因為鄭家純本人不喜歡「黑菊」的評論,就要求法律介入,等於把個人情感名譽問題交給法律處理,這會限制言論自由,甚至引發言論審查的寒蟬效應。如果「黑」被禁止,是否用「白」就可以?認為這樣會導致法律失去明確性。因此公然侮辱罪並不成立。
對於雞排妹被法院三度打臉,又遭法官認為如果「黑」被禁止,是否用「白」就可以?教育意義十足的判決文,都讓陳沂覺得哭笑不得,寫下「我也是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雞排妹連敗不甘心,又跑去「自訴」告我妨害名譽。法官寫超兇的,我看了都於心不忍」
和陳沂多次在網路槓上的牙醫史書華,則是聲稱自己2014年捐款給柯文哲,沒有拿到收據,監察院也查不到捐款紀錄。結果柯文哲太太陳佩琪反擊,拿出捐款編號,證明當時確實有寄出收據,會計也致電和對方確認。導致史書華又改口說,只是一串編號不能證明什麼,重點是監察院也查不到。
結果被網友發現,監察院之所以查不到,是因為只提供2018年以後的資料。2018年以前的,必須去監察院花22塊申請查閱。同時網友也貼出2014年的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確實有一筆「史書華」個人捐贈10萬塊紀錄。結果史書華仍表示,「這樣公開我的個資,我要提告。」,這就讓陳沂笑稱,「關於監察院的資料是人人可以查閱的,如果要提告,請先告監察院啊,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