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謙針對近日媒體與社群上所流傳的私密內容與相關指控,本人僅就自身立場聲明如下:

一、本人從未向任何人散佈、轉傳或外流任何私密影片或照片。關於李小姐所指述內容的來源與流傳過程,皆與本人無涉,非本人行為。

二、本人尊重任何人依法維權之權利,但對於不實影射及錯誤連結本人與該事件的言論,本人同樣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維權。

三、本人目前專注於休賽季訓練,期望各界勿就該事件對本人為不實揣測與連結。

《壹蘋新聞網》提醒您: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旅中籃球員林庭謙發出聲明駁斥李芷霖的影射指控。翻攝自林庭謙IG
旅中籃球員林庭謙發出聲明駁斥李芷霖的影射指控。翻攝自林庭謙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