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行政院核定修正的「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民宅修繕、災屋拆除及媒合補助金專案」相關經費將由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條例特別預算預備金支應,內政部已於11月7日函文請臺南市、嘉義縣市及雲林縣等地方政府,為加速災後修繕,民衆及經政府媒合廠商均無需提出申請,由當地政府依規定直接撥付至帳戶內。
內政部補充,此次南臺灣縣市災情慘重,需自行修繕的屋損戶達6萬多戶,中央除迅速成立雲嘉南前進指揮所展開大規模災後重建復原工作,提供各種救助措施外,也特別修正相關規定提供加碼補助,讓民眾能儘早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