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律師聲明全文如下:

一、 關於黃揚明先生與民主進步黨間就113年2月3日YOUTUBE平台中天新聞頻道上言論爭議之民事訴訟事件,本人受黃揚明先生委任為民事第一審及第二審訴訟代理人。

二、 第一審法院判決認民主進步黨請求黃揚明先生刊登啟事有理由、請求賠償新台幣100萬元無理由,黃揚明先生無法接受第一審判決准許刊登啟事部分,因而依法提起上訴,隨後民主進步黨亦針對被駁回之新台幣100萬元部分提起附帶上訴。

三、 於第二審法官開庭審理過程中、進行訊問證人程序前,民主進步黨委任律師先向本人表達雙方可以嘗試協商和解以解決爭議之善意,本人基於和解係不爭訴訟勝敗、節省司法資源,以及追求雙方得以選擇均可接受之結果等想法,多次勸黃揚明先生嘗試協商和解,黃揚明先生終願意接受律師建議嘗試協商和解,最後在雙方律師協商溝通後,於114年9月4日在臺灣高等法院達成訴訟上和解,本件爭議最終以雙方和解方式圓滿解決。

四、 另黃揚明先生捐款的決定,並非雙方和解內容,而係基於訴訟之始,黃揚明先生即曾表示未來訴訟結果,只要法院認為民主進步黨請求賠償100萬元無理由或賠償金額少於100萬元,其均會於扣除訴訟成本後,將剩下金額同額全數捐贈予公益團體之承諾。

五、 本件爭議得以和解方式解決,是基於雙方願意溝通與瞭解的善意及智慧,特定人士於近日事後的扭曲與解讀,破壞雙方協商建立之信賴、更讓原先的善意變調,令人失望及遺憾。

楊永芳律師 114.9.9

黃揚明律師聲明。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黃揚明律師聲明。翻攝自黃揚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