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於投票前夕召開記者會指出,罷免案與公投案投票方式採「領、領、投」流程,民眾進入投票所後,先領取罷免票,再領取公投票,一起圈選後分別投入各自票匭,開票順序則先開罷免票,再開公投票。至於誤投票匭的罷免票或公投票,依法仍屬有效投票。

中選會表示,國民年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權人人數達2,000萬2,091人,其中首投族約75萬人。民眾可透過中選會「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公投專區」或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投票所地點查詢」系統查詢投開票所位置。全國共設368個選務作業中心、17,832個投開票所,動員逾20萬名選務人員投入。

中選會「投票前夕,中選會提醒投票應注意事項」記者會。莊宗達攝
中選會「投票前夕,中選會提醒投票應注意事項」記者會。莊宗達攝

中選會提出5點提醒,呼籲民眾遵守,避免觸法受罰:

一、投票日雖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行為。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並不得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此外,新北市、臺中市、新竹縣及南投縣,部分選舉區同日舉行罷免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相關穿戴佩帶也有相類限制規定,請民眾確實遵守。

三、不得攜出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四、不得撕毀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不可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補充,投票當日中選會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即時掌握選務狀況並落實應變措施。開票後,各投票所現場張貼開票結果供民眾查看,並派專人將「投開票報告表」送至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進行資料登載,即時將計票資料傳送至中央選情中心立即公開,與各地開票結果一致,並於中選會網站直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亦將派員進駐監看,提醒媒體,將中選會的開票數據適時呈現在電視鏡面上,並揭露開票的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