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黨回顧,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後,民進黨欺騙人民,謊稱要制定棄保潛逃罪、妨礙司法公正罪,讓犯罪得到制裁。結果2831個日子過去,民進黨還在擋,唬爛稱要「凝聚共識」。
民眾黨14日指出,民進黨的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可以幫富商朋友關說檢察長,連檢察長都知恥下台,邱太三一點事都沒有;跟民進黨交好的金融詐欺犯,隨便吸金都是百億、千億起跳,一個一個都在民進黨政府的縱放下全跑了。
民眾黨向支持者喊話,「你們的努力是有影響力的!在民意與在野黨的強力推動下,拖了八年的民進黨,終於提出版本,《刑法》修正草案也順利三讀通過,代表人民的聲音、人民的憤怒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