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5月生效,但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聽取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以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等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下午做出民國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結果,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
據了解,為因應釋憲結果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影響,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將於10月28日(下週一)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進行專題報告,以探討後續修法對策。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立法院運作的核心法條,釋憲結果將使過去委員會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多被宣告無效,因而將在下週一的會議中請周萬來秘書長進行專題報告,以說明修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