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百萬元賄款及6百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雖然他堅稱是對方把錢裝進黑色提袋,「丟包」在官邸強迫中獎,且事後已返還,但檢方查出送進官邸的是「9分紙鈔帶」捆的,鄭文燦退的卻是「橡皮圈」捆,不僅打臉他不知情也未打開黑色包包的說法,檢方還在羈押他後,於其住處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另外查扣逾678萬現金,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黃揚明27日在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中提到,如果鄭文燦都不知道,理論上這筆錢應該原封不動交還,連包裝都不會改變,但在檢方的新聞稿中,鄭文燦後來交還的500萬元以及600萬元政治獻金,都是用橡皮筋綁的,「至少表示500萬你(鄭文燦)動過嘛,不是拿原封不動的500萬還回去,你是另外拿了500萬還他(廖俊松),還有那個600萬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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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黃揚明認為「檢察官這一點很精彩,這麼細的細節證明鄭文燦知情」。此外,黃揚明還指出,起訴書裡有一段「謎」,鄭文燦有一次和廖男通電話後,有一大段時間都沒通話了,可是有一天兩人見面後,鄭文燦直接跟對方說「你被監聽了」。

這也讓檢方認定鄭文燦是因為知道這個案子要被偵辦,所以才還錢,不是因為良心發現,只是避免自己捲入這個案件。而黃揚明也表示,這個案件還有案外案,就是「司法黃牛」,原來是被告被監聽,因此找了律師,律師說可以幫忙處理,但收費30萬元,結果最後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