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檢察官長達31年的沈淑宜,從公職退休3年後重出江湖,與好友成立鼎康合署律師事務所,所內律師幾乎都是「娘子軍」律師。從打擊犯罪的檢察官到推動善終權益的律師,沈淑宜希望藉由身分的轉換,成為更具溫度的法律人。

沈淑宜表示,意定監護契約由法務部主導,2017年立法通過,一般民眾多半聚焦在遺囑,但意定監護契約最主要的精神,在於保障病患的自主醫療決策權,讓當事人(本人)在意思能力尚健全時,與其信任的受任人約定,在本人受監護宣告時,由該受任人擔任監護人,避免未來由法院依職權指定可能不熟識或不信任的監護人。

她說,這就像在幫未來準備一把鑰匙,「這把鑰匙只有在我們真的失去判斷能力時,法院才會開啟,讓我們信任的人依法接手照顧、處理事務。」

沈淑宜說,律師不只是處理訴訟、爭執,更是陪伴、傾聽與保護,從安寧醫療、意定監護、預立醫療決定,到高齡與財產安全規劃,守護每一位委託人的身心、尊嚴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