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獲報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26巷內一棟民宅2樓傳出火警,請消防隊協助。大批消防車及人員到場時,該棟建築物陽台外部看到濃煙飄出,後方靠近防火巷窗戶有火苗竄出,隊員佈水線同時疏散住戶,並進入屋內滅火,火勢於下午1時許控制。
據了解,現場燃燒面積為一間房間及木造隔間,約9平方公尺,到場時當事人林男(32歲)已赤腳自行至2樓屋內逃出,於一樓等候,他自行向消防人員表示「火是我放的」,所以留置現場,交由警方帶回。
警方初步了解,犯嫌表示在家中房間地上燃燒法院寄來的司法文書,因不慎延燒到一旁電器及床單,見火勢蔓延要撲滅為時已晚,因此自行逃出,並主動報警,所幸現場無人員傷亡。
據透露,與林嫌同住家人為父親,當時至北市處理事情不在家,接到警方通知立即趕回處理。而林嫌有定期到醫院就診紀錄,前科累累且是當地的問題人物,還曾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聲稱「國安人員要對其不利」等語,精神狀況令人擔憂。
警方於當場將林嫌依現行犯逮捕、全案訊後依涉嫌縱火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