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郭姓女子(20歲)與林姓男子前為夫妻,因懷疑另名女子介入他們夫妻的婚姻,去年8月14日4時29分許,在其使用之社群平臺Threads帳號限時動態及串文頁面,以設定公開瀏覽方式,張貼方與林男之貼臉合照、含有女子姓名、婚姻狀態、配偶身分、職業及駕駛之車輛特徵等個人資料,嗣對方瀏覽上開串文及限時動態,始知上情,並報警究辦。

桃園地院以郭女未經同意,率爾散布他人的個人資料至其限時動態及串文頁面,顯未尊重個人隱私權,應予非難;兼衡尚無前科素行及其雖坦承犯行,然未能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並審酌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