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與林致光於2022年秘婚卻又在2024年1月閃離,然而早在2023年8月間,林穎孟就曾因遭到林致光家暴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不料林致光竟在保護令生效期的同年9月間,對剛結束人工生殖手術的林穎孟施暴,多次出手拉扯林穎孟身上的棉被、爭搶林穎孟的手機,還推倒林穎孟導致受有挫傷、瘀青等傷害。

林穎孟不堪受暴前往警局報案,檢方偵辦後認定林致光涉犯違反保護令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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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林穎孟控訴,2023年9月間,林致光也曾對她施以言語暴力,藉此強迫她向法院說謊以撤回保護令,並出言辱罵「X!你給我講的那些」、「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我不要理由」、「妳腦袋真的有問題」等語;同年11月間,林致光更以LINE傳訊稱「我在司法中的判決我都可以掌握狀況」、「希望你每天假設你真的在,XX路,你每天都睡的很安穩」等文字騷擾她。

林致光則向檢方承認一切行為,但堅決否認有任何犯行。林致光辯稱,一開始他不知道林穎孟有申請保護令,2人從吵架到和好,林穎孟後來也表示後悔想撤回保護令,不料卻因「撤回理由」談不攏讓女方不開心,他才會說出「揍一揍」等語,並稱「是一種情緒上的比喻」;另外,和林穎孟本來就會在半夜傳訊息,他也僅是在抒發感觸,並沒有要在半夜騷擾、威脅對方的意思。

檢方認為,綜合林穎孟的證述,認定因林穎孟主動表達有撤回保護令的意願,2人在商談撤回保護令事宜時,就保護令狀的內容意見不一而再次發生爭執,林致光希望女方能在保護令狀內為他做些澄清,因此才口出相關言論,但綜觀事發經過及對話前後文,難認有何違反保護令的犯行或犯意。

至於訊息部分,檢方認為因雙方當時已分居,2人為了溝通財務糾紛、婚姻等事宜即有訊息往來,且該內容簡短且單純表達自身對於司法訴訟的認知、理解,未見有不堪言語、圖片騷擾林穎孟,因此認定林致光在這2部分控訴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前北市議員林穎孟。翻攝自林穎孟臉書
前北市議員林穎孟。翻攝自林穎孟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