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說,現行艦艇人力均符合「艦船艇人力運用規劃及裝備攜行基準要點」,報告中所述臺南艦、屏東艦、彰化艦及PP-2019艇等4艘艦艇未達最低執勤人數部分,經查臺南艦及屏東艦113年8月適逢大修期間,僅派部分人員執行督工勤務,PP-2019艇則為報廢中船艇。
另彰化艦於113年7月暫時配置33人,其餘缺額控留給同年度10月警大及警專畢業人員派補,派補前由大修中之苗栗艦人力支應,整體艦艇人力運用無虞。

為應海勤人力實需,行政院核定按新造艦船艇交船期程,自114年至120年進用1674人,並計畫性委託中央警察大學及警察專科學校招訓學生,另提列一般警察特考及海巡特考多元管道進用人員,艦艇人力來源穩定且充沛。
海巡署強調,臺灣持續面臨中國軍事威脅,整體海域情勢逐漸升溫,海巡署面對國安、治安、平安等挑戰,尤其中國灰色行動襲擾,不斷試探臺灣防衛能量,亟需爭取「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納入 295 億餘元之預算,打造下一階段新式艦船艇,並引進無人機及紅外線等科技設備,全力推動海巡現代化,強化整體海域執法量能,以有效捍衛國家主權,確保民眾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