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四分局今天上午11時接獲通報,南屯區楓樹西街楓樹青少年活動中心投開票所,有民眾投票時違規攜帶手機,經查違規人是1名58歲賴姓男子,當時已領取選票圈選完畢,將選票投入票匭後,身上的手機突然鈴聲響起,當場被選務帶離,通知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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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選委會表示,截至中午台中市共發生4起違規案件,南區2件及北屯、南屯各1起,均為投票人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手機鈴聲響起,均由警方帶回偵訊。
台中市選委會提醒,民眾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