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獲報,徐宏杰於2022年擔任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疑似接受業者賄賂,涉嫌洩露警方偵辦案件的情資,因此報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同時將徐宏杰及魯姓業者約談到案,全案朝向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偵辦。經檢察官漏夜複訊,訊後諭令徐宏杰、魯男分別以50萬元、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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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刑事局則表示正在釐清相關案情,對於員警違法違紀行為,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毋枉毋縱查辦,如有發現涉及違法嚴懲不貸。